近日,高碑店市人民法院立案庭成功调解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当事人双方最终在法院的耐心调解下达成一致协议,案件以调解方式圆满结案。
原告刘某、胡某与被告上海某银行于2016年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被告租赁原告位于白沟新城两处底商作为支行的营业场所,租期五年,后又续租至2023年。合同到期后,被告未按照合同约定恢复房屋原状,对房屋结构和设施造成了一定损坏。原告多次与被告协商解决,但双方未能就赔偿和恢复事宜达成共识,原告遂将被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承担恢复房屋原状的费用,并赔偿因房屋损坏导致的经济损失。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考虑到诉讼可能加剧双方矛盾,决定采用调解方式化解纠纷。在调解过程中,法官从法律规定、合同约定及实际履行情况入手,耐心倾听双方诉求,引导双方理性分析利弊。针对被告提出的恢复原状可行性问题,法官组织双方现场勘查房屋现状,结合行业标准提出调解方案;同时向双方释明执行风险,建议合理调整赔偿预期。经过多轮沟通,双方最终达成共识:被告上海某银行承诺在约定期限内赔偿原告房屋恢复原状装修费用97000余元,原告则放弃部分赔偿主张,双方纠纷一次性解决。
此次调解充分体现了高碑店法院在民事案件中注重实质化解矛盾的工作理念。通过耐心细致的调解,不仅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还节省了司法资源,促进了社会和谐,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