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高碑店市人民法院辛桥法庭成功调解一起抚养费纠纷案,既保障未成年人物质需求又为修复亲子关系留出空间,达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原告张某(未成年人)诉其父亲张某某抚养费纠纷一案,由原告母亲刘某作为法定代理人参加诉讼。原告方主张自张某出生以来,其生活、教育、医疗等费用均由刘某独自承担,被告张某某长期未履行抚养义务,故要求被告支付多年拖欠的抚养费及后续费用。被告则辩称自身经济困难,并对部分费用金额提出异议。案件受理后,原告刘某提交相关证据证明独自承担抚养责任,双方就费用金额展开质证。被告张某某承认拖欠抚养费但主张经济困难。遂承办法官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从法理、人情及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等多角度劝说双方,针对双方争议,提出分期支付、降低费用诉求等折中方案,在承办法官的不断努力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同意给付原告抚养费82800元,于2025年3月7日前给付10000元,余款自2025年3月起每月月底前给付原告1011元至全部款项履行完毕止。
下一步,高碑店法院将始终以未成年人权益为核心,刚柔并济化解矛盾,切实保障当事人胜诉权益,让司法裁判既有力度更有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