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筑行业运转中,建筑设备租赁是不可或缺的一环,可租赁过程中的费用结算问题,却可能引发矛盾纠纷。近日,高碑店市人民法院城关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建筑设备租赁纠纷案件,达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
2021年6月,因建筑施工需求,被告张某某与原告孙某某达成约定,由原告提供泵车为其运送混凝土,每方价格20元。原告依约完成服务后,被告却未及时结清泵车费。直至2024年1月,双方经过核算,被告确认欠付原告泵车费18820元,并出具欠条。经原告多次催要无果,原告无奈诉至法院。调解过程中,法院积极发挥调解职能,主办法官深入了解双方争议焦点,耐心向当事人双方释法明理,引导双方换位思考。最终,在法官的不懈努力下,双方成功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同意给付原告泵车费,原告同意被告延期6个月履行。
下一步,高碑店法院将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调解在解决纠纷中的独特优势,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法院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