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宣传贯彻《社区矫正法》,增强社区矫正对象法制观念、道德素质和悔罪自新意识,最大限度地预防再犯罪现象的发生,10月31日至11月3日,高碑店市司法局组织全市261名社区矫正对象分四期开展集中学习教育活动。市检察院第三检察部马玉军主任一行三人参加了此次活动。
活动中,石家庄市职业技术学院李志敏副教授为社区矫正对象讲解《刑法》中关于故意伤害罪、非法拘禁罪、开设赌场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相关内容;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孙春峰老师进行心理健康讲座并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心理测试评估。
市检察院第三检察部马主任向社区矫正对象详细讲解社区矫正期间需要遵守的管理规定及违反规定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并结合真实案例进行以案示警,教育引导社区矫正对象要积极改过自新,并提出三点要求:一要珍惜学习的机会,加强学习,增强法治意识;二要端正态度,自觉服从司法局、司法所的管理教育,强化自我约束,以实际行动进行改造;三要严守各项规定,对一些易发的违反犯罪行为有足够的认识,对酒驾、赌博、帮信等易发的违法犯罪行为,要有足够的警觉,坚决杜绝再次触及违法犯罪的红线。
此次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教育和矫正效果,进一步提升了社区矫正对象的思想认识和法律意识,能够帮助社区矫正对象深入了解自己、合理疏导压力,促进他们更好融入社会,从而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