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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碑店市司法局 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开展“国庆节”、“中秋节”前学习教育和公益劳动

作者:     来源:     日期:2020年09月27日     点击:

“国庆”、“中秋”双节前,为做好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管教育工作,强化社区矫正安全管控力度,维护社会和谐稳定,2020年9月21日至9月25日,市司法局组织全市社区矫正对象在高碑店市“阳光中途之家”分5期开展了学习教育和公益劳动。0

会前,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孙英辉着重强调,要强化社区矫正安全责任意识。一是各司法所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任务,强化措施落实,全力做好“国庆”、“中秋”期间社区矫正各项工作任务,扎扎实实地把社区矫正监管工作做实、做细,确保全市社区矫正对象不脱管、不漏管,实现我市社区矫正工作持续安全稳定;二是全体社区矫正对象要进一步增强服刑意识,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 严格履行外出请销假制度,除特殊情况外,其余情况不准请假;三是要充分认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积极学习宣传《民法典》,推动形成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司法局副局长杜森明确了社区矫正对象务必保持手机24小时通信顺畅,务必严格遵守日报告及请销假制度,不允许擅自离开监管辖区,并对违反法律法规和监督管理规定的情形以及应给予的处罚进行了强调。

活动分五个阶段进行,一是对社区矫正对象逐一进行体温检测,做好体温登记及签到工作;二是组织社区矫正对象逐一签订“国庆节”、“中秋节”期间遵纪守法保证书;三是观看社区矫正警示教育片,以案释法,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集中教育;四是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强调节日期间社区矫正工作纪律及社区矫正对象应遵守的各项监管规定和注意事项,并通过解读案例、分析法理等方式向社区矫正对象普及《社区矫正法》相关知识,进一步增强了社区矫正对象遵纪守法意识;五是进行室外公益劳动,对“阳光中途之家”场地进行除草翻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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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此次集中教育学习活动,对社区矫正对象起到了有效的教育警示作用,为“国庆”、“中秋”期间我市安全稳定奠定了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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