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碑店市法律援助中心自2015年至今年11月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894件,其中民事案件1577件,刑事案件317件,连续五年办案数量位居保定市第一名。办案量暂列保定市第一名。
一是落实法律援助咨询接待制度。严格落实按时到岗、首问责任、接待服务、轮流值班制度、重大事项汇报等各项制度,确保法律援助咨询接待工作规范化运行。二是优化法律援助咨询窗口环境。设立法律援助咨询接待室,内设法律援助公开栏、便民手册阅读栏、法律服务查询机等设施,方便群众咨询。三是规范法律援助接待用语。接待、处理、送别、接听电话等各阶段做到热情和蔼,文明用语,进一步树立法律援助亲民助民为民的良好形象。四是简化法律援助接待程序。对来访咨询事项属于法律援助范围的,一次性告知申请程序,指导来访人员填写申请表;对不属于法律援助范围的,告知有关规定,并指引来访人寻求其他解决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