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发挥执行职能、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专项执行行动的实施方案》的要求,高碑店市人民法院迅速行动、积极响应。2020年10月15日上午9时,12名执行干警整装待发,奔赴执行现场向被执行人亮剑,拉开了“六稳”“六保”专项执行行动的序幕。本次行动特邀市人大代表许艳华、市政协委员朱美征跟随法院执行干警一起奔赴执行现场,体验、见证、感受执行一线工作。
该案源于赵某某申请申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高碑店市法院判决申某某偿还赵某某借款。经法院查询被告名下仅有一套房产(无房产本),无其他可供执行财产,该房产进行二次拍卖后,被江某拍得,为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和法律权威,打击抗拒执行、阻碍执行行为,高碑店法院执行局研究决定对涉案房产予以强制迁出。因装修费用、家具等为赵某某购买,经调解买受人江某给付22000元给赵某某,该案至此得以圆满执结。
执行过程中省法院执行局副局长郝守军在保定中院执行指挥中心主任贾伟陪同下及高碑店法院院长贾士辉等一行人来到高碑店市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现场指挥。通过智慧中心APP进行执行现场连线,实时传输现场视频,从不同角度展现出现场执行情况,执行进展清晰可见,实现执行工作的全程可视化。
案件执行完毕后,院领导与特邀监督员在执行指挥中心开展座谈会。座谈会上郝守军局长向人大代表和政协介绍了执行工作,并针对此次专项行动听取了人大代表的意见和建议,郝守军局长及特邀监督员对此次专项行动给予了充分肯定,要求我们在以后的工作中保持定力,坚定信心、体现担当精神,树立标杆,继续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