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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一号检察建议预防校园性侵

作者:     来源:     日期:2020年09月23日     点击:

2020年9月1日,秋高气爽,风和日丽,高碑店市各中小学校如期开学。学生度过了抗疫时期,迎来了开学的时刻,回到了久别的学校,心情格外高兴。

高碑店市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办公室的检察官,为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一号检察建议”,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到高碑店市世纪小学讲法制课,并向学校赠送法制书籍。0

在讲课中,检察官针对性侵未成年人案件大多发生在校外,受害的学生大多是十岁左右的在校生,结合本市发生的猥亵儿童的案例,总结出四类型的性侵案件,一种是在手机上放黄色视频,引诱未成年观看,乘机猥亵儿童。第二是利用给儿童买吃的等小恩小惠,实施猥亵,并威胁不让和家长说。第三是去同学家玩,被同学长辈搂抱猥亵。第四是在网上聊天,让儿童拍祼照、发祼体视频等网上猥亵行为。检察官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将遇到侵害时的应对,预防性侵的法律知识送到师生手中,指导学生自我保护。同学和老师均表示,原来思想上没有对性侵案件的重视,通过讲课,才感到保护自己预防性侵要引起重视,保护好自己的身体。0

由于青少年的身心尚未成熟,自我保护能力不足,判断辨别能力差,常常遭受来自各方面的侵害,特别是遭受性侵害现象日益严重。但少年儿童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谐的重要因素。因此,重视对中小学生遭受侵害的预防工作给中小学生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条件和环境,对于广大少年儿童成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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