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建设的多元解纷案例库正式上线并向社会公众开放,该平台收录了经全国四级法院和部委、调解组织层层报送评选、具有参考示范价值的案例,旨在为公众选择多元解纷方式提供指引。近日,高碑店法院报送的“杨某与王某土地租赁合同纠纷调解案”(入库编号:D2025-161-1-483-431)成功入选该案例库。该案通过法院指导司法所协同调解,针对土地租赁合同到期后租金支付与土地恢复原貌等争议,以多方联动、引导当事人换位思考等方式促成双方达成和解,最终纠纷得以实质性化解,彰显了基层多元解纷机制的有效性和指导价值。
案情简介
2015年,杨某与同村村民王某签订《土地租赁协议》,约定杨某将位于某村的耕地租给王某种植绿化苗木,并约定了租赁期限及土地承包金。合同到期后,双方未通过书面形式续签《土地租赁协议》。王某实际使用土地至今,且未按期支付相应土地承包金,故杨某诉至法院,要求解除与王某签订的《土地租赁协议》,并将租用耕地恢复原貌,支付欠付的土地承包金。
处理方式
二是促使换位思考。调解过程中,法院和司法所工作人员先安抚当事人情绪,对当事人的处境表示理解,待当事人情绪平静后,再循序渐进引导当事人换位思考,理解对方所面临的难处。通过反复释明法理,使杨某理解王某确实存在支付困难,同时指出若通过审理方式解决,周期较长,耗费精力财力,本案通过调解的方式解决更为适宜。同时也让王某认识到其行为确已损害杨某经济利益,应当积极纠正错误,弥补杨某的损失。经过反复沟通,释法明理,最终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
处理结果
杨某与王某达成和解协议,双方解除《土地租赁协议》,王某于签订调解协议之日起一个月内将土地承包金15000元付清,并将租用杨某的土地上的树木清除,将土地恢复原貌。目前,和解协议已经履行完毕。
解纷要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