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锦旗呀,我去年就做好了,就是一直瞎忙,没来得及送过来。感谢检察官,帮助我解决了房子的难题。”7月25日,梁女士将一面印有“一针见血断奇案,出手剥云见光芒”的锦旗送到了高碑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的手中。
事情还得从梁女士买房说起。2016年7月,梁女士看上了犯罪嫌疑人王某某的房子,想要购买,但由于王某某尚未办理房产证,所以房子无法过户。经双方协商,最后决定:梁女士在支付首付款后可以先住进去,剩余房款在约定时间内付完即可;等王某某办理房产证后,双方再进行过户。于是,在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后,梁女士高高兴兴搬进了新房。一晃七年过去了,王某某始终没有跟梁女士提过房产证已经办下来的事情,房子也一直未进行过户。梁女士想着反正都已经住进来了,也就没太在意。一次偶然的机会,梁女士得知,王某某早在2019年10月就已经办理了房产证,并用该房产证向银行办理了抵押贷款。如此以来,这套房子就无法进行过户了,一气之下,梁女士来到了公安局。
2023年9月,公安机关以王某某涉嫌合同诈骗罪向高碑店市人民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检察官经认真审阅卷宗,研究案情,认为本案不符合逮捕条件,遂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并向公安机关说明了不批准逮捕的理由,同时列明了详细的侦查提纲,建议公安机关进一步侦查。
案件不批准逮捕后,梁女士怒气冲冲地找到办案检察官,质问道:“你们为什么不批准逮捕王某某?”办案检察官一边安抚梁女士的情绪,一边耐心地进行释法说理,向其详细解释不批准逮捕王某某的原因。“虽然不能批准逮捕王某某,但还有其它的法律途径可以解决这个事情,你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检察官和梁女士一起探讨解决问题的办法,引导其通过民事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放心吧,如果在民事诉讼中遇到问题,可以咨询我们。”,看着办案检察官如此重视自己的案子,梁女士转怒为安,决定通过民事诉讼解决房产纠纷。
此后,梁女士多次给办案检察官打电话,告知案件进展,咨询诉讼中遇到的问题,检察官都一一做了解答。2023年12月,喜讯传来,梁女士胜诉。近日,梁女士这套房子更是顺利完成了过户。“我这房子能顺利过户,太感谢您了,您真是老百姓的好检察官”,梁女士激动的向办案检察官连连致谢。
案子再多,也要高质效完成每一件;案子在忙,也要照顾好百姓的情绪;案子再小,也要把它办到百姓的心坎里。法治为民,不忘初心,方得始终。高碑店市人民检察院始终践行人民至上,坚决贯彻落实最高检“检护民生”要求,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释放司法善意,让人民群众在司法办案中感受司法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