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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源共治】高碑店市人民法院--当好“护薪人” 解决“忧薪”事

作者:     来源:     日期:2024年03月21日     点击:

“感谢法官,我要了几个月的钱,包工头都躲着不见我,没想到这次法院的法官帮我拿到了工钱……”近日,高碑店市人民法院方官法庭通过诉前调解,顺利化解两起农民工讨薪案件,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有效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被告雇佣原告在承德干活,未按约定支付原告工资,后被告出具欠条,承诺分期给付,但一直未能履行。故原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支付工资款。

当事人将诉讼材料提交到诉讼服务平台后,高碑店法院将案件登记在冀时调平台分流到各调解员处先行调解。调解员接到案件后,为减轻当事人诉累,更快、更好地维护农民工权益,迅速与被告取得联系,阐明了案件中被告应承担的义务,耐心劝解其换位思考。经过法官与调解员的释法说理释法说理,引导双方权衡利弊、互谅互让,最终,被告对应支付原告劳动报酬一事表示认同,双方达成了分三期支付劳动报酬的调解协议。双方均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并对调解员耐心细致的工作表示了谢意。调解员立即将案件转入诉前调立案程序,并为当事人出具了诉前调解书。

近年来,高碑店市人民法院高度重视涉民生领域案件,尤其是对拖欠劳动者工资案件,充分运用诉前、多元化解的方式,秉持调解优先、诉求兼听、利益兼顾原则,切实解决群众“急愁难盼”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下一步,高碑店法院将继续加强对农民工合法权益的司法保护,注重用好调解手段,力争办一件、结一件、到位一件,全面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系紧护薪安全带,让司法为民更护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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