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18日,高碑店市人民法院为当事人出具了该院首份“诉前调书”案号的调解书。该案于当日调解成功,当日出具调解书,当时送达当事人,做到立案、调解、送达、结案一气呵成,1天内全部办结。
该案系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张某某、高某某受杨某某雇佣从事劳务工作,劳务费一直未给付,以致成诉。
1月17日下午,二原告递交了立案材料,立案窗口收案后,按照上级法院对涉农民工工资案件快立快审集中化解的指示精神,经征求当事人同意后,立即将该案转入“冀时调”系统,调解员和速裁法官即时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认真听取双方意见,耐心向双方释明相关法律规定,引导双方换位思考。经过几轮“背靠背”式的调解,双方于当晚达成了初步调解意见。18日上午,敲定了最终调解意见,随后双方签订了调解协议,并申请法院出具调解书。速裁法官根据双方调解意见,审查后出具了调解书,并于当时送达至双方当事人。至此,一起涉农民工工资案件以“诉前调书”案号形式予以圆满化解,以最快速度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诉前调书”案号的启用,充分体现了诉前调解与诉中化解的有效衔接,彰显了高碑店法院推动诉源治理工作的信心和决心,这既是利民便民的有效措施,又是化解矛盾和纠纷的一剂良方,必将对法院工作产生强有力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