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全市社区矫正工作,切实做好“国庆节”期间社区矫正安全稳定工作,贯彻落实省司法厅和保定市司法局“关于开展‘庆祝建党100周年暨《社区矫正法》实施一周年’主题活动的通知”精神,高碑店市司法局在做好防疫的前提下于9月23日至29日在“阳光中途之家”分六期对全市240名社区矫正对象开展《社区矫正法》学习和集中教育并进行公益活动。
活动中,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杜森同志结合社区矫正对象受到训诫、警告、治安管理处罚,被逮捕、收监执行等案例开展了警示教育,并强调了“国庆节”期间应当遵守的规定,全市社区矫正对象签订了遵纪守法保证书。河北诚创律师事务所主任、河北达胜律师事务所和河北金杯律师事务所律师为社区矫正对象深入讲解了《社区矫正法》和《民法典》等相关法律,增强了社区矫正对象自觉遵纪守法意识。
根据社区矫正对象的劳动能力和健康状况等情况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在高碑店市新城养老院进行了公益活动,激发了社区矫正对象社会责任感,修复了社会关系,帮助其顺利融入社会,用实际行动展现了社区矫正教育帮扶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