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发生以来,高碑店市人民法院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人民法院决策部署,结合自身实际,充分运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和信息化手段积极开展网上办案和在线诉讼服务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出行和聚集,有效维护了诉讼参与人、法院干警的安全和健康,确保了疫情防控与审判执行工作“两不误”。
一是加大互联网开庭力度。充分发挥现有两个互联网数字法庭作用,华宇网上开庭和科达网上开庭两套系统同时应用,院、庭领导积极带头在线办理案件,基层法庭到院集中开庭。截止3月5日,共完成互联网开庭31件,其中,华宇网上开庭29件,科达网上开庭2件。
二是全面开展网上诉讼业务。依托诉讼服务网、河北移动微法院、12368诉讼服务热线等在线诉讼平台,积极开展网上立案、调解、证据交换、庭审、宣判、送达等在线诉讼活动,有效满足疫情防控期间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截止3月5日,共受理网上提交立案165件,经审核立案105件,网上缴费268件;加大电子送达适用力度,提升送达质量和效率,累计实现电子送达1274件,签收845件;实现远程查阅电子卷宗6件,审核完成5件;规范在线庭审流程,充分保障当事人申请回避、举证、质证等诉讼权利,累计完成网上质证26次。
三是推进“一站式”多元纠纷机制建设。依托在线平台,加大矛盾纠纷化解力度,累计转调解案件231件,现已调解成功7件。
下一步,高碑店市人民法院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法院决策部署,优化理念、转变思路、积极创新,推动防控期间在线办案常态化机制建设,更好完成网上办案和在线诉讼服务工作,确保工作不间断、质效不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