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我市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换届全部完成。高碑店市司法局组织各司法所以镇(街)为单位,对新一届调委会主任进行轮训,旨在进一步提高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水平,提升基层人民调解员的履职尽责能力、法律政策水平和专业素养,发挥好调解员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重要作用。9月4日,高碑店市司法局和平司法所组织新换届的村(社区)调委会主任培训。
培训会上,司法所长杨娜就《人民调解法》、人民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调解中应掌握的技巧、规范调解档案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讲解。和平街道调委会主任闫旭作动员讲话,并对今后人民调解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充分认识人民调解工作的重要性,不断增强人民调解工作的荣誉感、责任感、使命感;二是加强学习,强化本领。要加强对《人民调解法》和《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学有所思、学有所悟、学有所获、学有所得、学以致用,不断提升调解的能力和水平,做到依法依理依情调解;三是勇于担当,积极作为。广大调解员要主动履职尽责,及时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助力社会和谐稳定和乡村振兴。
会后,各调委会主任均表示,要传达好会议精神,组织调解员认真学习法律法规政策。在今后的工作中学以致用,切实践行为民办实事的宗旨,努力做好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筑牢化解矛盾纠纷的“第一道防线”,为服务和平街道社会稳定发展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