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根据《全国刑事法律援助服务规范》《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同行评估规则》《全国民事行政法律援助服务规范》《民事行政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同行评估规则》,于2021年6月15日起组织开展了全国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从全国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29个地市法援机构、67个县区法援机构,抽取法律援助案件750件(刑事案件473件,民事案件277件),其中随机抽查了我省承德市、石家庄灵寿县、保定市高碑店市的15件刑事案件和9件民事案件。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通报(司援字[2022]1号)显示,河北省民事案件优良率达到88.89%,全国排名第一位;刑事案件质量优良率66.67%,全国排名第一位,连续三年位居全国各省区市前列,厅党委对该项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省政府办公厅对该情况在《要情快报》(2022年第111期)上进行了刊发。其中高碑店市法律援助中心参评的8本案卷(3本民事卷,5本刑事卷)中,获得5本优秀,3本良好的优秀成绩,得到了上级的充分肯定。
每一件法律援助案件都是检验为民初心的“试金石”,都关乎人民群众对法治的信仰、对法律援助制度的信心。近年来,高碑店市法律援助中心认真贯彻落实《法律援助法》,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依法履行质量监管责任,采取有力措施,提高办案质量,切实维护受援人合法权益。深入贯彻实施《全国刑事法律援助服务规范》、《全国民事行政法律援助服务规范》,不断强化标准意识、底线意识,抓好两个服务规范的落实落地。2021年至今,高碑店市法律援助中心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591件,其中民事案件495件,刑事案件96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