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高碑店市人民法院行政庭审结了白沟新城分局交通管理大队移送的行政非诉案件60余件。
法官普法:
行政非诉案件,是指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后,当事人既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提起行政诉讼,行政机关将具有执行内容的生效处罚决定移送法院,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件。
本次审结的行政非诉案件,涉案标的额最少的为5元,最多的为200元。标的虽小,但只要是交通违法行为,就存在着重大的安全隐患。而大部分违法行为人对自己的违法行为未引起足够重视,对交通管理部门的处罚不闻不问。
通过对交通违法案件进行集中审查后,当事人仍不缴纳的,本院将移送执行部门强制执行。这对预防和减少交通违法行为的发生,提高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和文明出行意识,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将有重大的意义。
道路交通环境日益改善需要大家齐心协力、共同参与,文明交通,人人有责,人人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