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制度和妇联组织的职能优势,深入开展困难妇女群体司法救助和多元帮扶,近日,高碑店市人民检察院与高碑店市妇联召开了“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联席会。高碑店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殷金梅,高碑店市妇联副主席钟艳艳及两单位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上,高碑店市人民检察院与高碑店市妇联共同学习了最高检与全国妇联发布的《关于深化开展“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活动的通知》,以及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并一同签署了《关于共同加强保护妇女权益的工作机制》(以下简称《机制》)。《机制》明确了定期协商、线索移送、协同办案、办结反馈、同堂培训交流研学五项机制,为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和妇联组织职能优势,实现专业化办案与社会化保护配合衔接,切实增强全市广大妇女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提供了有效制度保障。
会议要求,妇联在工作中发现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困难妇女线索,应当及时向检察院移送。检察院对于符合救助条件的,应当及时调查核实、办理、反馈;检察院对于不符合司法救助条件或司法救助后仍面临生活困难的妇女,要协同妇联组织开展帮扶工作,或积极协调其他相关部门,开展多元化救助工作,全面保障困难妇女合法权益。
高碑店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殷金梅汇报了2022年度该院办理的困难妇女司法救助案件情况及司法救助金的发放情况。她表示该院结合检察职能,从民事支持起诉、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司法救助等多个方面对保护妇女权益的规定进行了深刻解读。今年妇女节之际,高碑店市检察院在行政公益诉讼检察方面对妇女权益保护进行了首次探索:对未履行登记及安全注意义务的部分酒店及时立案,并向公安部门制发了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其加强对酒店行业的监管力度,完善相关制度履行程度,最大限度保护妇女权益。接下来,高碑店市人民检察院将继续推进妇女权益保护工作,深入剖析侵害妇女权益的深层次原因,并不断加强与妇联的沟通协作,信息共享,通过多元化方式,共同促进诉源治理,推动妇女权益保护的社会治理体系建设,为妇女权益保护工作提供有力检察保障。
高碑店市妇联副主席钟艳艳对高碑店市人民检察院在妇女权益保护方面所做的努力给予肯定,并指出检察机关与妇联组织加强协作配合,对形成妇女权益保护合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妇联会以此次会议为契机,落实好协作配合机制,充分发挥广泛的基层组织触角作用,做好相关线索的梳理共享,依托检察机关的专业力量,打通妇女保护工作的“最后一公里”,共同提升妇女权益保护工作质效,积极构建妇女合法权益保护联动新格局。
下一步,高碑店市人民检察院将继续立足检察职能,依法能动履职,与高碑店市妇联携手,丰富救助手段,加大救助力度,共同拓宽妇女群体保护工作思路,切实为妇女提供多元保护,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