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19日上午北京房山法院执行法官奔赴河北高碑店,联合高碑店法院展开强制腾退的执行,将强占房屋的案外人带走,房屋腾退成功。
李某全诉张某、李某风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李某全受雇于李某风从事建房工作,双方形成劳务关系,李某全在工作中受伤,李某风应承担赔偿责任,而李某风又与张某形成合伙关系,因此张某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李某全自己承担20%的责任。法院最终判决李某风赔偿李某全医疗费、伤残赔偿金等各项损失共计103万多元。
判决生效后,此案进入执行阶段,经执行法官查询,被执行人李某风名下无可供执行财产。而另一名被执行人,也就是承担连带责任的张某下落不明,经查询发现,张某在河北省高碑店市有一套房产,之后,该房屋被房山法院查封。经司法拍卖,房屋最终以房屋流拍价81万元折抵给执行申请人李某全,且房屋产权已过户。这套房子由案外人(被执行人张某的儿子一家四口)居住且拒不腾房。房山法院执行局曾两次到高碑店法院执行局就此案的执行情况进行充分沟通,双方经商讨后,制定了执行预案。
2018年10月19日上午九点高碑店法院按照执行预案,集结20多名法警,出动5辆警车,由党组书记、院长贾士辉亲自指挥调度。执行当日,被执行人张某儿媳一脸怒气,拒绝配合执行法官工作。为了让执行活动顺利进行,执行法官决定让两名法警强制将张某儿媳妇带走,并对屋内的物品进行了清点,由公证人员登记在册。
此次执行由高碑店公安机关予以协助,并由保定中院带领保定电视台予以全程摄像监督,房山法院带领北京电台、北京晚报等多家媒体记者跟踪报道。执行当日上午,高碑店法院按照执行预案,出动多名警力,并联系了当地派出所、救护车,负责外围安全保障,防止发生意外。房山区法院负责腾退房屋,强制将被执行人所占房屋中的财物妥善搬出房屋并登记造册,整个执行过程中,全体干警各司其职,相互配合,确保工作秩序井然有条,做到依法实施执行。
目前,该房屋已经交付给申请人。案外人张某的儿媳,在执行法官的说服教育下,同意限期将物品搬离。最后,张某的妻子来到法院将其儿媳接走。至此,该案得以圆满执结,既树立了法院形象,维护了司法正义,又切实保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近年来,高碑店法院执行局在院党组的带领下,牢固树立“全国法院一家亲”的执行思想,在做好本院工作的同时,持续加大协同执行工作,凝聚合力,让执行畅通无阻。下一步,高碑店法院将继续加强同各地法院的协同作战,共同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硬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