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池区司法局 多措并举安排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自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召开之后,莲池区司法局立即对此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内容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了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由局长刘建文任组长,副局长赵健、主任科员赵红艳为副组长,各司法所所长和科室股长为成员。 二、明确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深入贯彻落实上级指示精神以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要求,严厉打击各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是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维护社会治安稳定,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重要举措。要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意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工作部署上,坚决打赢这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战,使我们的决心传达到每家每户,让广大群众知晓此项工作,营造更加良好的法治氛围。 三、科学谋划,协同作战。 一是加大舆论宣传营造声势。印制100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标语条幅并下发17个乡办,悬挂到明显位置。要求17个司法所全部开展多种形式的扫黑除恶宣传活动并及时上报活动信息及影像资料。在辖区挑选亨佰丽广场等几个重点区域开展法律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的宣传活动。二是加强社区矫正管理工作,排查整治社区矫正管理工作的重点人员和突出问题,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避免发生社区服刑人员重大恶性案件及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事件。三是结合工作实际,整合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多方面的力量,强化部门配合,协同作战,持续有效推动扫黑除恶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