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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碑店市赵冀峰同志被司法部授予“全国模范司法所长”荣誉称号

作者:     来源:     日期:2019年02月01日     点击:

近日,高碑店市司法局新城司法所所长赵冀峰被司法部授予“全国模范司法所长”荣誉称号。130日,司法部召开全国司法行政系统表彰大会,该局领导班子,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参加了视频会议,赵冀峰同志佩戴绶带,在高碑店市司法局分会场接受表彰。

赵冀峰同志从事司法行政工作22年,他不忘初心、扎根基层,先后在东盛、方官、新城司法所工作;爱岗敬业、恪尽职守,走访群众50000余人次,共调解和参与调解各类民间纠纷380余件,调解成功率达98%以上。2012年,新城司法所被省司法厅评为“全省优秀司法所”,2018年,被保定市司法局评为“一级司法所”,并被省司法厅被评为第三批“全省规范化司法所”。赵冀峰本人被评为“六五”普法先进个人、优秀公务员,多次受到上级的表扬和肯定。

司法所是司法行政系统的最基层单位,是基层公共法律服务的一线平台,是推进基层法治建设的重要力量。近年来,该局高度重视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人力物力财力均向基层司法所倾斜,各司法所的同志们努力工作,涌现出了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截止目前,有7人次荣获全国荣誉称号,8人次荣获省级荣誉称号,13个司法所被省司法厅命名为“全省规范化司法所”,其中军城司法所被省司法厅评为“优秀司法所”。

新的一年,该局要充分发挥模范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狠抓基层司法所组织机构正规化、干部队伍专业化、业务工作效能化、所务管理制度化、基础设施标准化建设,充分发挥司法所职能作用,维护高碑店市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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