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池区司法局等七部门联合开展 “ 3·15消费者权益日”普法宣传活动 莲池区司法局开展“ 3·动 15消费者权益日”普法宣传活动 为认真贯彻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提高消费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3月15日上午,区司法局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区消费者协会、区商务局、区物价局等7家部门联合,共同在保定市信誉楼百货广场开展了以 “品质消费,美好生活” 为主题的 “ 3.15 ”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服务活动。旨在强化经营者责任意识,建立完善消费者知情权、求偿权、交易权以及安全权等方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 活动中,区司法局通过悬挂宣传横幅,发放法律宣传材料、宣传手册,设置法律咨询台等多种形式开展普法宣传,向来往群众发放《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食品安全法》、《法律援助条例》、《宪法》等公民常用法律知识宣传彩页 。同时司法局工作人员和律师也热情耐心的为前来咨询的群众解答法律疑问,引导群众依法解决纠纷、化解矛盾,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深受广大群众的欢迎。 活动现场共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宣传手提袋400余个,解答群众咨询20余例 。通过本次宣传活动,切实增强了群众的法治意识和法律观念,引导群众依法理性消费,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切实做到让群众能够放心、安心、舒心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