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我多年前因意外双腿截肢,无法正常行动,没有办法自行前往鉴定机构进行鉴定,这可怎么办?”当事人焦急地说。
近日,高碑店法院技术室接到了这样一通电话。
当事人王某因一起交通事故受伤,住院34天,后因赔偿数额无法达成一致意见,遂诉至法院,要求赔偿损失,涉事保险公司向高碑店法院技术室提出了申请伤残鉴定。
为切实减轻当事人诉累,真正让其享受到便民、利民的司法服务,法院干警多次与鉴定机构、双方当事人沟通,经协调一致后,上门为王某提供司法鉴定服务。在法院干警的主持下,鉴定人员结合相关病例详细资料,对王某的身体进行认真仔细地现场检查。经过一个多小时细致认真的鉴定工作,鉴定程序顺利完成。
把伤残鉴定现场“搬到”家中,既方便当事人,减轻当事人诉累,也节约了诉讼成本,“一站式”服务受到了当事人家属一致好评,称赞道:“法院的工作真是做到家了,我给高碑店法院点赞!”
下一步,高碑店法院将继续秉承“司法为民、司法便民、司法利民”工作理念,结合客观工作实际及时发现问题,发挥主观能动性寻找突破口,切实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期待、新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