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高碑店市人民法院成功和解一起涉外执行案,既维护了社会稳定,又优化了外商在华经商的司法环境。
2016年7月23日刘某表示愿与ZAHIR RAJABOV(阿塞拜疆)进行箱包加工合作,当日,ZAHIR RAJABOV预付刘某加工费10000元。2016年8月8日,双方订立《箱包加工合同》,合同签订当日,ZAHIR RAJABOV又如约预付了20000元加工款,并交付了26000元原材料及配件。时至今日刘某仅交付了部分箱包,且质量存在严重问题。ZAHIR RAJABOV遂向高碑店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该院依法判决被告刘某返还原告预付加工费30000元及赔偿原告原材料损失26000元,共计56000元。
判决生效后,刘某未履行,ZAHIR RAJABOV遂向高碑店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经该院多方查询,刘某名下无可供执行财产,刘某一直和执行干警“躲猫猫”,逃避执行。该院执行局及时制定策略,一方面执行干警继续加大力度排查刘某行踪,另一方面执行干警在刘某居住地排查其财产情况,同时在全国银行执行信息查询系统不间断查询银行存款情况。终于在6月5日获悉被执行人刘某下落,该院执行局执行员刘庆辉立即带领4名干警前往,将其拘传至法院,刘某当场支付了1万元,并承诺十日内支付剩余款项,但刘某并未按时支付剩余款项。6月20日该院在高碑店市区某加工点再次将刘某抓获,并将其拘传到法院。最终,在该院强大的执行力度下,被执行人刘某和申请人ZAHIR RAJABOV当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由被执行人刘某一次性给付申请人ZAHIR RAJABOV 4万元,余款申请执行人自愿放弃。现该案圆满执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