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是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提升政府公信力的重要保障。近年来,高碑店市司法局运用多种方式,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不断提高辖区内行政执法水平。
一、加强镇、街道执法人员队伍建设。组织法律知识集中培训3次;指导镇和街道制定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向镇和街道推送行政处罚典型案例解析;通过调研、检查、案卷评查、重大处罚备案等方式,发现和纠正镇和街道执法问题;向镇和街道发放《高碑店市镇和街道行政处罚事项法律法规规章汇编》、司法部编印的《全国行政执法典型案例》《河北省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行政执法文书参考样式》等资料,帮助镇和街道提高执法能力和执法卷宗归档质量;向和平街道办事处行政执法人员进行行政处罚法有关内容专题讲座;对镇和街道行政执法疑难问题进行分析解答等。
二、强化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审查。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河北省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办法》等规定,提高备案审查人员能力素质,严格开展备案审查。对发现的重大行政处罚违法或不当的的,制发《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备案监督通知书》,听取行政处罚机关的陈述、申辩意见,近年来,因重大处罚决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法制审核不符合规定、程序违法等原因纠正9例,有效维护了行政相对人和国家的合法权益。
三、切实发挥行政复议纠错功能。通过行政复议案件的审查,纠正违法或者不当的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机关的执法水平。对政府信息公开、市场监督投诉举报等行政争议,及时指导相关部门依法进行处理,制发行政复议意见书,及时反馈处理结果,使当事人的合理请求得到回应。注意通过以案释法、调解等手段化解行政争议,对4件不服交通违法处罚、1件不服治安管理处罚而申请行政复议的案件,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帮助当事人疏解疑难困惑,使争议得到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