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进一步提高轻刑案件速裁程序适用率,高碑店市人民检察院主动作为,联合高碑店市人民法院、高碑店市公安局、高碑店市司法局、白沟新城公安局召开了轻刑案件速裁程序推进会,就轻刑案件如何节省司法资源,提升办案效率展开了联动讨论。
会上,各单位负责人先后发言,对速裁程序适用的法律原则、案件范围、各自职责、案件流转环节的衔接等提出了见解。高碑店市人民法院提出,在适用速裁程序案件审理过程中,常因社会调查报告等相关文书不全,致使开庭时效无法保证,应把相关文书材料前置到侦查阶段,确保开庭时效。高碑店市公安局、白沟新城公安局、高碑店市司法局则表示,将全力配合检察机关和法院,在办理轻刑案件时,把相关程序和办案文书前置到侦查阶段,对轻刑案件集中办理,集中移送起诉,确保轻刑案件适用速裁程序。通过讨论,与会单位一致认为:积极推进轻刑刑事案件适用速裁程序是中国特色刑事司法制度体系的重要内容,是推动刑事案件繁简分流,实现有限司法资源优化配置的重要抓手,各单位要积极作为、相互配合,全力推动、协调推进速裁程序适用工作提速增效。
高碑店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蔡立功表示,随着近年来轻刑案件的数量及占比不断增长,对合理配置司法资源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通过诉讼内外多种手段预防、分流、处理轻刑案件,促进诉源治理,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是实现实质公平和社会正义的必然选择,是积极探索轻罪治理的检察理论创新和实践路径。推进轻刑案件适用速裁程序工作是贯彻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重要举措,不仅有助于提高办案效率,促进案件繁简分流,优化司法资源配置,缓解“案多人少”的问题,也有利于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为更好推进适用速裁程序,一要依法规范准确适用。二要各单位间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通过此次会议,各单位加深了了解,统一了认识,就建立轻刑案件适用速裁程序的联动机制达成共识,并进一步完善了工作机制,理顺了工作流程,明确了下一步工作任务。高碑店市人民检察院在今后轻刑案件办理的过程中将积极总结经验做法,不断创新,提高案件办理效率,做到高质、高效,与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司法局密切配合,积极推动速裁程序的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