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现在我已经找到一份全职工作,以后一定好好努力,孝顺父母,回报社会。……”视频中的刘某某真诚的说道。
2022年8月31日,高碑店市人民检察院通过“家庭教育指导”视频连线系统,对附条件不起诉人刘某某及其法定代理人褚某某进行线上家庭教育指导。这是该院引入的“家庭教育指导”视频连线系统,第一次正式运用在检察办案中,标志着该系统正式“上岗营业”。
17岁的刘某某,因盗窃罪被高碑店市人民检察院附条件不起诉。根据附条件不起诉监督考察协议,被考察人刘某某在考验期内,需每月到检察机关进行思想汇报与心理辅导,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刘某某现居住于外地,由于疫情原因,本月不能按时到该院报道,承办检察官在征得刘某某及其法定代理人褚某某的同意后,决定使用新引入的“家庭教育指导”视频连线系统开展该项工作。
承办检察官通过“家庭教育指导”视频连线系统,与刘某某及其法定代理人褚某某“面对面”交流,深入了解刘某某的近期状况,并对褚某某的家庭教育理念、方式进行了家庭教育指导,详细解答了褚某某提出的教育孩子过程中遇到的一些问题。承办检察官还通过系统向刘某某、褚某某播放了该院制作的家庭教育指导以及预防未成人犯罪教育视频。
“家庭教育指导”视频连线系统,将新时代网络信息技术融入未成年检察办案工作,协助办案人员对罪错未成年人进行监督考察,既节省了司法资源,又提高了工作效率。高碑店市人民检察院将以此次“家庭教育指导”视频连线系统上线运行为契机,坚决扛起数字检察工作担当,立足新时代检察工作的出发点、落脚点,推进“数字赋能监督、监督促进治理”的法律监督模式变革,助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