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4年10月全国案件信息公开网上线运行以来,高碑店市检察院案件管理部门本着依法、便民、及时、规范、安全的原则,坚持以信息化建设为支撑,发挥“窗口、服务、监督”作用,积极响应大数据时代、新媒体时代的新要求,努力探索提升案件管理工作现代化、信息化水平,拓宽便民为民渠道,深入推进案件信息公开工作,提升司法公信力。
一是全面摸底做好“基础表”,提高基础数据准确率。案件管理部门设计制作“判决情况登记表”,每收到一份判决文书,就在第一时间详细登记该案件名称、裁判时间、收到日期及承办人信息,及时提醒并定期以该表格为基础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里逐一核查承办人拟公开文书的制作情况,并做好标注,切实保证了案件裁判情况基础信息的准确性,对须公开的法律文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准确掌握办案部门收到裁判文书的案件情况及法律文书公开进度。
二是认真梳理扎好“清理网”,确保文书公开质量。案件管理部门安排专人做好新收裁判文书登记,通过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对案卡填录情况和法律文书公开情况实行周督查、月小结、季度梳理、年度查漏补缺,对照“判决情况登记表”在每个周期清理后均制作“未公开案件清单”,及时与承办人沟通,共同查找未公开的原因,研究和加以解决,通知业务部门及时进行整改,确保法律文书及时公开。
三是严格审核扎好“过滤网”,确保文书公开规范化。案件管理部门指定专人对拟公开的法律文书进行严格的复核把关,严格把好业务部门审核、案件管理部门复核的关口,发现有技术处理不规范和存在不宜公开的情形时,及时向业务部门承办人提出整改意见,直至符合法律文书公开的规范化要求,确保公开的法律文书内容准确、严谨、规范,符合最高检的要求。
四是及时提示,确保公开及时、全面。向业务部门发放《温馨提示卡》,及时向承办人发出法律文书公开期限温馨提示,督促业务部门及时、全面公开生效法律文书,有效提升案件信息公开数量和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