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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司法厅领导到高碑店市就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调研指导

作者:     来源:     日期:2023年03月01日     点击:

2月16日下午,河北省司法厅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处长赵奇峰一行就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到高碑店市调研指导工作。保定市司法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王文锋,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处长刘强,高碑店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袁晓民陪同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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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研组先后到肖官营司法所、东盛司法所、栗各庄村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了实地调研。赵处长查看了司法所办公环境、司法所联合党支部阵地建设,查阅了人民调解档案和卷宗,询问了司法所日常工作、人民调解员的组成及待遇,专职调解员、“三调联动”以及矛盾纠纷主要类型及排查调处情况。在肖官营镇联合调解中心听取了我局工作汇报,同镇政法委员和司法所、派出所的同志进行了座谈,详细了解了人民调解发挥作用,配合镇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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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调研,赵奇峰处长对高碑店市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赵处长指出,高碑店市司法局在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方面,办公用房配置合理、满足了日常业务需求,门牌标识醒目、工作制度健全,配齐配强了司法所人员,将年轻干部下沉至司法所担任所长,率先在保定市建立了3个司法所联合党支部,打造了规范化的党建活动室,充分发挥了基层党组织作用。人民调解工作方面,调解网络健全、工作制度完善、调解档案细致规范,“以案定补”落实到位,这些成绩都要继续保持和发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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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赵处长针对调研中发现的一些问题,就如何保持住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成果并继续有效提升,如何进一步发挥司法所在依法治理、法治建设、公共法律服务方面的作用,人民调解员培训形式单一等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

赵处长指出,今年是毛泽东主席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60周年暨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发展“枫桥经验”20周年,要进一步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提升城乡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一要做好模范司法所的巩固提升。司法所工作是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神经末梢”,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前沿阵地”,打造模范司法所不只是硬件的提升,更是素质能力的提升,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司法厅关于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把成果体现到维护基层社会稳定、助推基层法治建设上,赢得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理解和支持,为司法所建设创造良好外部环境。二要探索人民调解员培训新模式。要从三个方面加强培训,一是习近平法治思想方面,要通过学习培训,全面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科学体系和精髓要义,要学会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解决问题,切实提高人民调解员的法治意识;二是加强《民法典》的培训,《民法典》关系到每位公民生活的方方面面,是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是人民权利的宝典,要让广大人民调解员真正意识到《民法典》的重要性,积极引导人民群众学法、懂法,遇事找法;三是提高人民调解工作的方法技巧,新时期民间矛盾纠纷复杂多变,人民调解员要在实践中积极探索人民调解工作的新思路、新办法,提高调解工作的方法和技巧,司法局要不断探索培训新方法,立足于法律培训的基础上,探索观摩调解、组织调解员研讨交流会等多种形式,助推调解工作迈向新台阶。三要加强司法确认工作,同法院积极沟通,将问题和困难及时上报,为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奠定良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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