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20日上午,保定市高碑店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冯秋彦等7人强迫交易、寻衅滋事、敲诈勒索、故意伤害一案。该案由高碑店市人民法院刑一庭副庭长何志刚担任审判长,高碑店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李景山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冯秋彦等7人及各自的辩护人均到庭参加诉讼。
高碑店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自2013年起,高碑店市某物业公司负责人冯秋彦利用其家族势力、影响力及经济基础,以实施暴力违法犯罪为手段,扩大影响、发展势力,逐渐形成了以被告人冯秋彦为领导,以被告人程宇、曹汇超、王维、王震、姜广卫、贾伯栋等为参与者的相对稳定的恶势力集团。该恶势力集团通过实施威胁恐吓、寻衅滋事、敲诈勒索、聚众斗殴、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非法获取利益,欺诈、残害群众,严重扰乱和破坏了当地的社会、经济、生活秩序,致使群众失去安全感,具有极大的社会危害性。公诉机关提请以强迫交易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故意伤害罪等罪名追究各被告人的刑事责任。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冯秋彦等7名被告人及其各自的辩护人分别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均充分发表了意见,各被告人进行了最后陈述。
部分被告人的近亲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社会各界群众30余人旁听了庭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