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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碑店人民法院:斗智斗勇攻“老赖” 执结数量位居省市法院前列

作者:     来源:     日期:2018年08月22日     点击:

高碑店市人民法院在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中,以查人、找物和抓实为途径,全方位、立体式开展执行工作,执结数量位居省市法院前列。

查人:寻踪觅迹

高碑店市人民法院院长贾士辉说:“执行的重点环节在于把被执行人找到,只有找到被执行人,才能打开执行缺口,追踪执行到位,缩短执行期限。”

为此,他们从户籍所在地查起,查找不到的,由申请人提供住址线索或者通过被执行人的工作单位、乡村干部协助查找被执行人。实在找不到被执行人的,他们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敦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公告印成海报,在失信被执行人居住地的社区、广场、银行等人口集中的场所或者到乡村被执行人可能出没的地方进行张贴。他们还通过本地电视台滚动播放“老赖”名单,将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向社会公众曝光,以此压缩失信被执行人生存空间,威慑“老赖”自觉履行义务。

2016年723日,刘某表示愿与一外企进行箱包加工合作,外企当日预付刘某加工费1万元,后双方签订箱包加工合同,这家外企又预付2万元加工款,并交付了价值2.6万元的原材料及配件。之后,刘某仅交付了部分箱包,且质量存在严重问题。这家外企向高碑店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依法判决被告刘某返还原告预付加工费及赔偿原告原材料损失共计5.6万元。判决生效后,刘某未履行,外企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多方查询获悉,刘某名下无可供执行财产,且刘某一直和执行干警“躲猫猫”。执行局在继续排查刘某行踪的同时,积极排查其财产情况。65日,执行干警获悉被执行人刘某下落,执行人员刘庆辉立即带领干警将其拘传至法院,刘某当场支付1万元,并承诺10日内支付剩余款项。然而,刘某并未按时支付剩余款项。620日,执行干警再次将刘某拘传到法院。在强大的执行攻势下,被执行人刘某和申请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刘某一次性给付申请人4万元,申请执行人自愿放弃余款。该案圆满执行完毕。

找物:穷尽措施

高碑店法院执行局局长张俊元说:“找物是执行中的重要环节,也是执行的目的,只有查到了标的物,才能兑现判决,给申请人一个满意的交代。”

为此,他们穷尽一切手段查找被执行人的财产。对于有财产执行的案件,他们耐心做好工作,督促被执行人尽快履行义务;对于有财产拒不执行的,他们通过做好被执行人的说服教育工作,使其能够自觉履行生效判决所确定的义务;对于有财产不能变现的,他们通过网络司法拍卖使其财产予以变现,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对于有意逃避执行的,通过各种有效途径查找,一旦确认的,坚决给予强制执行。

抓实:不遗余力

院长贾士辉主动把基本解决执行难作为一把手工程,每周集中调度一次,每天督导一遍,对于大的执行活动,要么坐镇执行指挥中心,要么率领执行干警一线执行。该院在执行中压实责任,挂图作战,目标任务醒目明了。通过对目标任务、时间节点的细化,让每一名执行干警对实现基本解决执行难目标任务的时间表、路线图了如指掌,稳扎稳打,扎实推进。对于执行中的“骨头案”,他们集思广益,用集体智慧开辟执行渠道。

自开展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行动以来,该院干警攻坚克难,执行工作进入保定市第一方阵。

被执行人尚某在高碑店法院先后有三个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劳动合同纠纷,其中一起执行案的申请人徐某为年迈老人。

执行人员经多方查询,未发现尚某名下有可供执行财产,且尚某一直逃避执行。为尽快兑现农民工的血汗钱,执行局及时制定策略,一方面继续排查被执行人行踪,另一方面不断排查被执行人财产情况。功夫不负有心人,执行干警终于在617日获悉被执行人尚某下落。执行二庭副庭长袁江涛立即带领干警将其抓获。

认识到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严重后果,619日上午,被执行人尚某的哥哥到法院代尚某缴纳了执行款项。最终,尚某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三个案子圆满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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